原生家庭傷害的謊言
【編注:《原生家庭傷害的謊言》,和靈恩派把自己的罪歸給各種汙鬼邪靈客觀世界因素一樣,原生家庭傷害的謊言也是靈恩派不願承認自己的罪而找出來的推諉藉口之一。
婚姻家庭制度是上帝設立的最早的人類社會基本結構,是無罪的伊甸園遺產,是人類最美好的基礎關係。人們在家庭中受到保護和養育成長,享受愛與被愛,學習愛與責任。上帝不會做錯任何事情,把你放在任何糟糕家庭裡都有祂的美善旨意,只在於你會不會體會享受而已。基督徒對原生家庭的控訴都是對上帝的委婉抱怨。
但是因為罪進入世界,任何聖潔美好的事物都受到玷污傷害,美好家庭關係從罪一代、罪二代就受到破壞。如今就連哈利王子和梅根王妃都受不了家庭裡的傷害而出走,普通人家有什麼資格不受家庭關係不和的傷害呢?但是這種家庭裡的傷害甚至危及生命生存的危險只是表面問題,根源問題還是人的罪性罪惡。惟有在救主基督的恩典裡才能根本解決家庭關係傷害問題,撫平家庭傷害的傷痕。在家庭關係的傷害互害中,有罪的不僅是別人,也與自己的罪有關。惟有在基督的救恩裡承認自己的罪,祈求神的赦免饒恕,才能走出原生家庭傷害陰影,成為家庭的祝福。】
你活在家庭傷害的陰影中嗎?
——原生家庭傷害的謊言
張逸萍
http://www.chinesebiblicalcounseling.net/dysfunc_family_CCLIFE.htm
坊間有一本非常流行的書,叫做《家庭會傷人》,顧名思義,此書講到我們因為“原生家庭”不健全,以致受到心理上的傷害。作者在書中說﹕“你在讀完此表(注釋1)之後如果仍然認定自己的童年完美無缺,或許你就真有點拒絕面對真實了。”言下之意,人人都受到“原生家庭”的傷害。
雖然這不是基督教書籍,但此書和書中的思想,在今天教會內非常流行。我們被教導去繪製三四代的家庭圖,探討原生家庭,找出誰曾經傷害自己。據說這樣我們才能明白自己的行為背後的原因。同時,我們也常聽到:不健全家庭(Dysfunctional Family)的受害人(Victim)、內心幼童(Inner Child)等等名堂。
流行教導
今天的心理學家告訴我們,童年經歷對人的價值觀和信念有極大影響,我們人生觀的基本前設是被這些“創傷”所塑造成的。例如:“別人如何看我們、待我們,我們的父母兄弟姊妹從小一直對我們的評價,他們說話的表情、聲調、態度、行動和反應,都在不斷地塑造我們這個人。”
他們亦說,我們成年後與配偶互相刺痛,這是因為原生家庭的困擾、傷痕和陰影進到婚姻所造成的。例如:“深度心理學觀察發現,過去的心理傷痕,最容易浮現在親密關係的互動之中,以前未得滿足的心理需求,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想從伴侶身上加倍討回。”
基督徒心理學家還說,童年經歷不單影響成年後的人際關係,也影響我們怎樣認識神。例如:“神按著自己的形象塑造人。我們卻按著自己父親的形象塑造天父。”
有一本心理學課本總論寫得最清楚:“心理分析理論主張,童年經歷深藏在我們的潛意識中,最能影響我們的性格。”這樣的道理,想我們都聽過一千零一次,其流行程度,僅次於牛仔褲和漢堡飽。
但是,真的嗎?我們的問題,都是童年傷害所造成的嗎?
慎思明辨
讓我們先用常理邏輯,平心靜氣地分析:
首先,人的環境,包括他的原生家庭,都會對人有影響,這不是一個新的概念。但是,只有家庭才會影響和傷害人嗎?學校、教堂、朋友,難道不會影響人?只有童年經歷才會影響和傷害人的嗎?成年以後,人就不再受影響?也不再受傷害?而且,什麼是傷害?什麼是影響?影響和傷害是兩回事!
其次,我們活在一個罪惡世界,你踩我踏,你碰我撞,總會互相傷害,那麼怎樣分辨誰是受害者,誰是害人者?誰去下定義?根據我自己的觀察,人際關係問題通常是兩方面都有錯的,錯在單方的案例甚少。為什麼只有人表示自己是受害人,沒有人承認自己是害人者?
人生本來就是悲喜交雜,水有漲有落,月有缺有圓,誰有一個事事如意的人生?別人有時對你友善,有時對你無情,你待別人亦然。我們是否只應著眼於那些不好的事上?那些美好的事情,是否對人沒有影響?整天抱著個“受害人”的心態對人有好處嗎?
還有一點,我們真的需要探討原生家庭,或者跑到心理分析員那裡,探索過去,找出誰曾經傷害我們,然後我們的心理才能健康?思想才正確?人際關係才能和諧?真有需要嗎?如果真的有需要,佛洛伊德以前的人怎樣改變不良行為?
如果分析錯誤,冤枉了好人,怎樣辦?例如,傷害你的是你的表兄,但治療員分析錯誤,誤以為伯父傷害你,伯父豈不是要叫冤?如果要說得更滑稽一點,假若整個理論是錯的,那麼,我們豈非都是“不健全理論的受害人”?
聖經的話
(1)多方影響
普通常理告訴我們,我們童年所受的影響,有一部分會慢慢消褪。聖經說:“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林前13﹕11)所以,如果你母親有一次說你是一個壞孩子,不見得你一定會一輩子覺得自己是一個大罪人。
其次,雖然沒有人可以否定家庭對人的影響,但這影響不是決定性的。聖經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亞哈斯是個壞王(王下16﹕1-4),但他的兒子希西家是個好王(王下18﹕1-4),可惜,好王希西家卻有一個壞的兒子——瑪拿西(王下21﹕1-2)。可見家庭的影響不是決定性的。
第三,不是只有童年經歷才能影響人,還有很多因素都會影響我們。例如,學校、教會、朋友、電視、網路——統統都對人有影響。我們今天不是擔心電視和網路對孩子有壞影響嗎?先知以賽亞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賽6﹕5),這表明,人會受周圍罪惡環境的影響。
最後,除了被他人影響之外,任何人,包括基督徒,都受到靈界的影響。當彼得要求耶穌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受祭司長文士的苦,“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太16﹕23)非常明顯,彼得當時是被撒但影響。但我們也可以從神那裡得到好的影響,聖經告訴我們:“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那麼,光把問題推到原生家庭或者父母頭上,是否粗淺幼稚了一點?
(2)自我省察
如果人人都是罪人,總會互相傷害,沒有純粹的受害者和純粹的害人者。那麼,探討原生家庭,或者進行心理分析,找出自己的傷痕,這樣的心態到底合聖經與否?根據聖經,與其經常追究別人怎樣傷害自己,不如經常在神面前自省:“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139﹕23-24)聖經並沒有說:“神啊,讓我知道是誰曾經傷害過我,求你醫治我的心理按鈕。”為什麼有牧師教導會眾探討原生家庭,找出誰曾經傷害過自己,卻沒有牧師教導會眾繪製家庭圖,找出誰曾受自己傷害?然後向神悔改認罪,並請他人原諒自己?聖經教導我們“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加6﹕4),我們卻是“察驗父母的行為”和“察驗別人的行為”,這正是耶穌所說的“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太7﹕3)。
(3)自己交帳
“我們是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不是新思想,以色列人老早就懂得。他們有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結18﹕2),但是“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3-4)正如上邊解釋,我們從不同方面受到不同的影響,但神讓我們有選擇的能力,我們可以把自己獻上,作為罪的奴僕,也可以作為義的奴僕(羅6﹕16)。既然我們有機會選擇,我們就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14﹕12)如果父母或任何人傷害了我們,他們自己要向神交帳。我們對這些“傷害”的反應怎樣,不能饒恕人?滿心苦痛?報仇?反擊?那麼,我們也要為自己的行為和心態向神交帳。
(4)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所以聖經規勸我們,“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腓3﹕13)聖經並沒有說,我們需要探索過去的折磨所帶來的痛苦與傷害,然後才能再往前行。上帝並不喜歡我們天天翻舊賬,這也不是基督徒對付問題的辦法。按照聖經,如果要回憶的話,第一是要回想主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和祂的一切恩典(提後2﹕10-14),其次聖經教導我們要回想自己在什麼地方犯罪得罪神(啟2﹕5),當然我們也應該記得別人恩待我們,如果真的有人傷害我們,我們也應該原諒人。今天若有任何人際關係問題,基督徒應該正面想辦法努力解決。例如,你若和太太吵嘴,那你就找出爭吵的原因,想辦法解決。把問題推到父母、童年、他人身上去,是不合聖經的做法。故意去尋找從前“傷害”自己的人,就是正面違犯了“忘記背後”的聖經教訓。
(5)主是窯匠
根據我的觀察,華人教會中的“不健全家庭”例子中有些是因為父母重男輕女,或者父母非常權威,以致我們這些受西方文化薰陶的人會十分抵觸。或者,實在有人生長於比較惡劣的環境,譬如,雙親中有酗酒或賭博的惡習。請記得,有人出生於雙親染有愛滋病的家庭;有人生長在非洲,營養不良,沒有機會上學;或者阿富汗的孩子,在戰火中長大。如果要抱怨,這些人豈不是比我們更有理由?但是,我們的遭遇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聖經說:“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他不過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塊瓦片。泥土豈可對摶弄他的說,你作什麼呢……禍哉,那對父親說,你生的是什麼呢?或對母親說,你產的是什麼呢?”(賽45﹕9-10)神有主權決定我們一生,祂並沒有給任何人一個完美的環境,但是你可以放心,惡劣的環境並不見得一定傷害人,有時反會使人得益,因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
(6)罪和子孫
無可否認,有一些罪可以禍延子孫,主張探討原生家的人很喜歡引用十誡中的:“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或者“(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 但是,這個咒詛三四代的刑罰是專為拜偶像的人而設的,其他誡命,如不可殺人、姦淫、偷盜等都沒有附上這個嚴重的咒詛。(很多靈界戰士都會告訴你,拜偶像行邪術的咒詛是三四代的)我並不是說罪本身沒有不良後果,也不是說罪不會影響家人,但是,根據出埃及記二十章,犯其他誡命(如殺人、貪心),沒有三四代的咒詛。況且,“不依照二十一世紀心理學理論去教養兒女”不算犯罪,上帝絕對不會因為你的父母,或者祖宗三四代,不懂得今天最新的心理學理論而咒詛你。你大可以放心。
聖經上說:“約壹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要我們自己悔改認罪,不是把自己的問題歸到別人的身上,那樣在神在人面前都得不到赦免。很多人經過這種揭傷疤的輔導之後會痛苦流涕,認為是受了聖靈感動,實際上不過是陳年記憶被集中翻出來刺激了情感而已,根本不是什麼聖靈充滿,若硬說是聖靈感動,則要小心冒犯聖靈。因為聖靈的工作是顯明你的罪,就你自己責備自己而悔改,不是顯明別人的罪,叫你慶倖找到了債主冤頭,那樣控告人的工作是出於那惡者。
相反,我們更應該感謝神把我們放置在一個家庭中受保護得供應,更應該為家庭成員對自己的無私奉獻和幫助而感恩,絕不應該把自己的一切過錯都歸咎在他們身上,恩將仇報。
破壞家庭
曾經有一位姐妹對我說,當她讀了一些的流行心理學的父母指南書籍之後,發現原來從前父母教養自己的辦法,通通都是錯的,不禁對父母產生萬分反感;但是感謝神,上帝幫助她明白,這些理論不是真理,不一定可信。事實上,“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這個概念已經破壞了很多家庭關係。《時代雜誌》報導,最近幾年,新興一種抑制的記憶治療(Repressed Memory Therapy),“案主最初並不記得這樣的事情,但是治療後卻記起很多童年事件,如被人性虐待或者被迫參加撒但教儀式。” 雖然不是每一個個案都用催眠術去尋找已經忘記的“往事”,但是說服任何人,他是“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已經足夠影響家庭關係。我在電腦網路上見過一個叫做PACT(Parents Against Cruel Therapy)的組織,他們的兒女都是因為聽信心理治療員的話,認為自己年幼的時候被父母傷害過,所以和父母斷絕關係,甚至控告父母,父母只好聯合起來抗議心理治療之害。
過時落伍
心理學理論向來隨著時代、隨著專家而改變。如果有一個理論被帶到講臺上,不太認真的基督徒就會接納它為真理。可惜很多時候,正當這個理論在教會大行其道,世俗人士反認為它已經落伍!
早幾年,《美國新聞》報導說,現在很多醫生都從生理方面著手解釋心理問題和精神病。譬如上一代認為精神分裂是因為母親冰冷無情,潛意識中並不想要這個孩子之故,現在全國的人都要為媽媽們洗脫這個罪名,因為這個理論是沒有根據的,這些佛洛伊德老古董已經落伍了,現代精神醫生一般同意這是一個腦部的毛病,而且和遺傳有關。
最近愈來愈多的科學研究顯示,我們有可能被自己的生理所影響。《新聞週刊》有一篇文章報導“我們是被遺傳基因所控制嗎?……科學家還需要很多的研究,但是答案已經開始呈現,到目前,答案是:是的、是的、是的、是的。”當然,該文章並沒有否認教養方法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同一期雜誌的另一篇文章亦說:“雖然有很多證據證明早年的重要性,一些研究人員爭論說,成年後的經歷和孩童時期一樣重要。他們說,同輩比父母的影響更重要”。
心理學家夏慧絲有兩個女兒,一個親生,一個收養。夏慧絲從來用一樣的方法去教兩個女兒,但是兩個女兒的品格卻完全異樣,一個是模範學生,一個中學沒有畢業,終於她寫了一本叫做《教養的假設》(Nurture Assumption)的書,她說,一旦父母獻出精子和卵子中的DNA之後,就沒有什麼作為的了。她在書中列舉了750篇文章,用以支持她的理論。換言之,她認為,人的性格是與生俱來的。
可見,流行趨勢是放棄佛洛伊德老調,而以生理和遺傳解釋行為。所以,教會不應該把“家庭傷害”當作上帝的真理一樣來教導會眾;弟兄姐妹們亦應當謹慎。
醒悟之言
當心理學還未在華人教會中大肆流行以先,聖經輔導的奠基人亞當斯(Jay Adams)老早已經這樣評論:“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變成了一個返往昔日的考古旅程,尋找另外一個人,讓當事人的行為可以歸咎於他身上……暗中敗壞了全人類的責任心。”
近年,當中國基督徒心理學家們正努力推動原生家庭探討,教導大家怎樣尋找傷害自己的人的時候,美國著名基督徒心理學家柯聯思(Gary Collins)居然坦白:“我們以為從前的經歷帶來今天的問題,所以幫助別人的最佳辦法就是來一個‘考古旅程’,從當事人的背景找出他們的問題的原因,我們以為只要找出原因,當事人就可以自動康復。”“這是一個不錯的理論(雖然耶穌從沒有使用這個辦法),但是我們知道這不是常常有效的。我們大部分人都認識一些人,他們花很多的錢去見輔導員,輔導員鼓勵他搜查往事,但是這些人一直在探索往日,從不往前行,所以也沒有什麼進步。”最後,柯聯思同意聖經的話:“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腓3﹕13),而且表示我們應該往前看,不是繼續考古。 我非常欣賞柯聯思的真誠,希望中國教會以此為榜樣。
新紀元事物
最後,還有一件更嚴重的事,必須為讀者解釋:“家庭傷害”這個觀念並非純粹是一個不合聖經的觀念,是一個世俗的思想,它也是新紀元信念。我自己的論文是研究邪靈借著新紀元中交鬼的人所發表的理論,我發現有相當多的邪靈支持這個理論和思想。下面是一些例子:
新紀元的交鬼圈子中,有一些偽裝“天使”的邪靈,其中一位說:“如果一個孩子因為做錯事被打了一巴掌……他一生都會活在這次羞辱的陰影中。” 另一隻鬼靈歐林(Orin)相信,我們今天對不愉快情況的反應,是基於往日一個相似的經驗,“是重演昔日的痛苦,再次又再次和不同的人重演這件事……直到你能解決和消除它。”《與神對話》(Conversations with God)中的“上帝”抱怨說:你們把“父母”的角色投射到上帝身上,所以對我認識錯誤。新紀元圈子中的著名鬼靈拉撒烈(Lazaris)曾經詳細教導同樣的道理,他說,“那內心幼童是沒有被愛得足夠……有些人繼續將生命中的其他人視作父母,讓自己可以重活那多年前的孩子,很多人在男女的關係上是在尋找一位母親……事實上,他們把所有人視作媽媽。”他是說,因為我們的父母沒有給我們足夠的愛,所以當成年以後,我們在其他人身上,要求他們為我們補償。
希望我沒有把讀者嚇得目瞪口呆,因為這樣的道理,正是我們在坊間流行心理學書籍中、教會輔導書報中、甚至講臺上,都常聽到看到的。
鬼靈拉撒烈建議用冥想的辦法去讓內心幼童得到愛。另一方面,《家庭會傷人》的作者教人繪製三五代的家庭圖,尋找誰曾經傷害自己,此外他也說:“我們也透過各種冥想和心像(Imagery)來接觸我們內在的孩子。”你能不驚訝於二者的相似嗎?事實上,今天很多心理學家,無論基督徒與否,都使用各種新紀元技術,為人解決這個原生家庭的陰影和傷害。例如,使用催眠術“返回往日”,找出自己受創的經歷,然後把耶穌召來療傷。近年流行的“內在醫治”也是類似的技術。這些技術有很多名字,其變化方式林林總總,必須另文介紹。
結論
既然一個理論通不過常理,不合聖經,破壞人際關係,已經過時落伍,又是新紀元信念,而且最後帶來很多新紀元技術,基督徒應該怎樣去面對?答案是,我們應該撇棄它。如果最基本、最流行的心理治療理論受到質疑,基督徒應以什麼為生活原則?根據什麼來輔導人?我相信聖經有足夠而且完備的資料,依靠它來解決我們的人生問題,根據它來輔導人,必定最穩妥。
注釋 1.「表」是指書中列出36點受傷害的症狀。我認為,這些所謂「症狀」,是人人所共有的,只是程度不同。它們是否源於家庭傷害,則難以證實。
請參考:
《認識靈恩派,誰是靈恩派》
《靈恩派捏造的謊言和詭詐騙術》
《世界需要父親》的荒謬錯誤
《妻子--榮耀的幫助者》是真理包裝下的陷阱是毒草
《從唐崇榮博士17歲趕鬼看其被邪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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